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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关于做好2008级新生注射乙肝疫苗(第二针)工作的通知[11-18]
[学生处]中国人寿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理赔指南[11-10]
[学生处]关于做好团费收缴及团员证注册工作的通知[10-17]
[学生处]关于成立团校暨开办首期学生干部培训班有关工作的[10-15]
[就业办]关于开通05级学生“就业服务QQ群”的通知[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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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学院概况 >> 东方精神 东方人格

东方精神

(1)为中医药事业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积极主动地发挥个人才智和潜能;

(2)发扬“坦荡做人、勤俭办事、团队合作”的优良品格。

东方人格

东方学院教职工均应正确定位,切忌:

(1)过高估计个人价值,定位不准确;

(2)阻碍团队发展,嫉贤妒能。

教职员工“五不”准则:

(1)不迟到、早退一分钟;不浪费、侵贪一分钱;不旷工、不怠工;

(2)不收(索)合作单位或学生一元钱、一包烟,不吃请一顿饭;

(3)不酗酒,不赌博,不打人骂人,不搞小团体,不与学生结拜、吃喝、拉私人关系;

(4)不延误传达、贯彻国家重要政事法规,不隔日传达、落实学院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布置的工作任务,不阻碍、不延误、不影响政令畅通;

(5)不损害学院及师生利益,不危害学院荣誉;不背后议论、诽谤或贬低、攻击、伤害同事;不损害学院领导、同事、学生的人格和荣誉。

 
 

校区地址:东方大学城(廊坊)一期南教学区(邮编:065001)
联系电话:010-80841819/1869 传真:010-6420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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